石门县大力整治禽畜养殖
畜禽养殖曾经是农村经济的增长点和农民收入的增收点。但随着城乡生态环境逐渐脆弱,畜禽养殖带来的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棘手的社会问题。石门县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通过建立工作机制,控制养殖规模,有序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了显著效果。
今年5月,石门县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明确,要“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加快推进省市级退养指标任务及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关停退出或异地搬迁”,将仙阳湖、月亮水库等列入重点禁养和整治区域。该县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和环保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环保局、财政局、畜牧局等单位为成员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一名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了工作队。全县落实了乡镇(区场)、街道办行政一把手负责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责任制,对整治工作实行周检查、月调度。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石门县出台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石门县养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多个规范性文件。行动中,该县综合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措施,对严重污染户责令搬迁或退养,对退养和搬迁的企业(农户)给予合理补。
根据石门县河长办统计,目前全县已完成养殖场退养81家,拆除栏舍网围35270.54平米,支付退养补偿资金750多万元。全县畜禽养殖污染得到了有效治理和根本遏制。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